ICC訊 4月26日消息深圳發布《加快推進5G 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擬支持模組廠商針對不同5G 應用場景的特定需求開展定制化生產,支撐工業互聯網、智慧醫療、可穿戴設備等泛終端規模應用,按項目總投資30% 給予資助,最高1000萬元。鼓勵5G 應用終端企業大規模應用5G 模組,對年度5G 模組采購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采購成本的30% 給予補貼,最高5000萬元。
意見稿還稱,擬實施5G 領航企業培育工程,將年產值不少于100億元的5G 企業認定為領航企業并予以重點支持。支持各區(新區)將較大面積的連片土地出讓給領航企業并鼓勵其對產業空間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在保持用地性質、用途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其將不超過20% 的自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轉讓給核心配套企業,允許其將不超過建筑面積的30% 出租給核心配套企業并在產業發展監管協議明確約定租賃面積比例、租金標準、租賃對象及違約處置措施。
意見稿稱,擬重點突破5G 網絡設備芯片。鼓勵企業圍繞基站基帶芯片、基站射頻芯片、光通信芯片、服務器 CPU、服務器存儲芯片等5G 關鍵元器件和芯片開展技術攻關,努力實現5G 網絡設備芯片的國產化自主可控。支持企業參與5G 網絡設備芯片技術攻關面上、重點和重大項目,資助金額分別最高不超過500萬、1000萬、3000萬。
意見稿指出,充分發揮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作用,連續5年每年投入10億元用于支持5G 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國資改革與戰略發展基金、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等政府基金引導作用。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100億規模5G 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和引進符合條件的5G 產業上下游企業來深上市,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為企業境內外上市提供協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