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出口大幅度增長,已經躍居為世界出口大國。隨著我國外向型經濟特征的凸顯,傳統貿易壁壘被削減,知識產權就從先前固守領地的法律樊籬,發展成為開拓市場的武器。發達國家一方面利用知識產權來限制我國出口,保護其國內市場,另一方面在我國通過成批量、多層次地申請專利和注冊商標進行跑馬圈地,鑄造知識產權壁壘,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和市場形成壟斷。于是,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和境外企業運用自己掌握的知識產權優勢,借助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這一方式來打壓中國產品的市場上的份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如何面對來自國際的壓力,這是我們不得不深入研究的課題。
一、我國企業面對知識產權糾紛的現狀分析
自從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面臨的知識產權國際環境越來越嚴峻,一些企業甚至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受到一嚴重挑戰。這些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一旦在一個點遭受打擊,受損失的往往是一個面,甚至是一個行業。業內專家指出,國內企業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糾紛的類型主要有:第一、主動出擊。(1)例如,2007年8月,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起訴美國暴雪娛樂有限公司,控告其未經方正電子許可,大量復制、使用了方正電子自主研發、編寫、集合而成的方正字庫中方正北魏楷書、方正剪紙、方正細黑一等五款方正字體,侵犯了方正電子根據中國《著作權法》對方正字庫享有的著作權,索賠金額達人民幣1億元。第二、頑強抵抗。如2004年浙江通領科技集團應對述萊伏頓公司專利侵權之訴,在經歷了兩年多的積極應對和頑強抵抗,終于在2006年5月拿到了美國新墨西哥州聯邦法院下達的“馬克曼命令”(該意見書完全采納了通領集團對美國萊伏頓公司“五五八”專利保護要求和技術適用范圍的解釋)。這是中美知識產權糾紛案中,中國拿到的首份勝訴的“馬克曼命令”。第三、臨陣脫逃,造成許多不良的后果。以337條款調查為例,從2002年起,針對中國大陸產品的337條款調查案件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增長的速度非常快。僅在2006年,對我國大陸產品啟動337調查案件就達到12起。我國大陸企業遭遇美國337條款調查,大部分企業選擇了不應訴,企業被缺席判決,導致多個行業出口的大門被關閉。當然,這些企業采取回避態度不全是因為怕花錢、怕麻煩、怕責任,有的企業也因為對這種陣勢浩大的國際官司不熟悉,不知如何應對,因此才選擇了不應訴。而依據337條款,如果被起訴企業不應訴,則屬自動敗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出“永久排斥令”,使得中國所有生產該產品的企業都無法進入美國市場。
二、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保護,規避知識產權糾紛
21世紀,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市場競爭、貿易保護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武器,利用知識產權壁壘進行企業競爭已經成為國際市場經濟的趨勢。一個企業要想在更大程度上參與國際間的競爭,就必須更多地依靠和運用知識產權來保護自己。美國、日本和歐盟等一些發達國家,目前都在研究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1.加快科技創新
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受到境外公司的制約,主要原因是自主知識產權太少,特別是在產品開發和產品營銷這兩個環節很薄弱。要想在這兩個環節有所突破,關鍵在于技術創新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知識產權部門,專門管理本企業的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和保護,及時對專利進行國際注冊,最好采取專利網策略(即在基本專利周圍申請防御性專利以及對基本發明相關的微小改進均申請專利),以防他人搶注對自己造成被動和損失。通過技術創新所取得的一系列專利權,將其轉變為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并積極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活動,將其轉化為國際標準,進而獲得合法的國際產業壟斷地位(2)。
2.創立國際品牌
“打鐵還需自身硬”。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降低產品生產成本,提升產品品質,變“以量取勝”的戰略為“以質取勝”的戰略。為此,企業要加強對國際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的學習和借鑒,掌握本行業的標準前沿,加強與國內外企業的合作,結合自身特點和市場發展的狀況,選取適當可行的技術標準,生產出深受國內外消費者喜愛的產品。企業在打造品牌的過程中,就應當及時進行商標的國際注冊,將相近的商標和標識都進行注冊,以防他人搶注或“傍名牌”等行為,侵害自己利益。
3.維護自主知識產權
“以子這矛攻子之盾”。 眾所周知,知識產權已成為市場競爭中強有力的競爭和法律武器。一些國外公司在知識產權上有優勢,但也存在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現象。我國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一旦遭遇他人侵犯,具備足夠的抗爭意識,對踩法者進行痛擊,“以子這矛攻子之盾”,不應退讓隱忍,例如:遇有我國商標被搶注等侵權事項,要率先進行相關的調查取證,主動提起訴訟。但由于現在行業進入門檻低、行業不夠規范、法制還不夠健全、執法的力度還有待加強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限制仿造、侵權,以求自保:一是樹立知名品牌,因為當企業由產品的競爭上升到品牌的競爭的時候,其他企業仿冒產品的做法已經很難撼動品牌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中和客戶心目中的地位;二是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與制造水平,因為提高產品的工藝水平與技術含量后,其他企業難以仿冒或者仿冒成本較大,如此可大大減少仿造和侵權行為的發生。(3)(4)
三、學會利用知識產權“游戲規則”,應對知識產權糾紛
1.建立預警機制,防范于未然
第一、在產品開發期,進行專利檢索。“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為了避免訴訟風險,企業應當在產品的開發期就進行專利檢索,以了解本行業及所開發產品的專利情況,避免在研發期間就落入侵犯他人專利的不利境地,同時也可節約產品開發時間和開發成本。
第二、通過專利回避設計,避免侵權。在產品開發過程中,如果發現所研發的產品與他人專利有交叉之處,有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則可通過研究國際貿易規則、國內外相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以及他人專利的請求書和說明書,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改良,以避免侵權,這通常叫“專利回避設計”。如幾年前,江蘇常州一電動工具公司被德國博世公司控告侵犯其產品的外觀設計,我國這家公司組織專業人士研究歐盟及德國的相關法律及該公司的專利權,最后發現只要把產品的操作按鈕從多個變為一個后,產品的結構和形狀就改變了,從而規避侵權。
第三、建立建立預警機制,做到“未雨綢繆”。 建立預警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在短時間內做出應對方案。一般來說,跨國公司一般會在前期進行大量的調研活動,在廣播、報紙上進行,試探對方的反應,而后采取談判、發律師函等方式,最后才是訴訟。企業面臨專利訴訟問題,有兩個原因:一是我們的發展已經影響到了競爭對手的生存空間(例如,SigmaTel占據了全球 70%以上的MP3播放器芯片市場,客戶包括創新、三星、戴爾、索尼、東芝、Gateway、富士通等,但是SigmaTe在中國的市場不甚理想,其中珠海炬力在國內的市場占有率就達45%以上);二是我們已經侵犯了別人的知識產權。這是先兆問題。(5)
2.尋求和解,力求雙贏
和解也是企業選擇解決問題的一條路徑。通常,法庭不過是企業爭奪市場和獲得利益的一個手段。對方真正要得到的,可能是通過訴訟增加談判的砝碼,以得到更高的專利使用費,也可能是通過訴訟以排擠競爭對手。因此,企業應該在與對方開展談判前,先摸清對方的真實意圖:如果對方的目的在于爭奪市場通過專利限制對方的生產規模,企業可以采用專利合作的方式,包括技術的交叉許可和專利互換的方式達成和解;如果對方是為了使用費,就應該把握好談判的時機,促成和解。這樣,對權利人來說,既保護了專利權,又可以收取可觀的使用費,從而達到雙贏的效果。對使用人來說,通過支付使用費不僅免去了“侵權”的惡名,為企業挽回了名譽,又可以繼續使用權利人的專利獲取自己的利益。但是達成和解是有條件的。一是適當的讓步或者優惠條件,如生產工藝調整、優惠的合作條件、支付專利使用費等;二是原告在案件中勝訴的成功率;三是被告是否有和解的砝碼(如作為交叉許可的專利、證明原告專利無效的證據等)。(6)
3.立即應訴,主動應對挑戰
只要被告應訴,原告就必須克服一系列障礙才能勝訴。事實上,原告的指控可能根本站不住腳,積極應訴則可能勝或和解,不應訴則必敗。因此,應當立即聯絡熟悉此項業務的律師,主動面對挑戰。那么,企業如何應訴呢?
3.1運用國際法和國內法的規則,進行抗辯
在國際法方面,在國際法與國內法相沖突的情況下,我國《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凡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中,我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因此,在涉及知識產權的沖突中,企業可以利用我國已經加入的國際條約的規定,爭取有利于我方的判決結果。如《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各成員國應在構成商標注冊國或使用國主管機關認定在該國已經馳名的商標予以保護,不管該商標是否注冊,都應當加以保護。在國內法方面,要研究侵權行為地國的法律,如果侵權行為地在國外,就應當好好研究外國法的規定,因為這涉及到外國法的適用問題。如果侵權行為地發生在國內,就應當應用我國法律維護自身權利,目前我國企業可以利用《反壟斷法》的相關內容,以防止知識產權的濫用和非法壟斷,防止權利人濫用侵權警告和濫用訴權等,以平衡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社會公共利益。
3.2查明原告是否有專利權、專利權是否依然有效、在執行中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一是證明原告是否有專利權。在市場中,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由于一些原因,有的企業產品的開發方案已經招標、投標了,已經在公司的宣傳冊上宣傳了,甚至產品已經出售了,但技術方案還未申請專利。
二是證明專利無效。任何一個技術方案被授予專利權至少要滿足三個條件,即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其中,缺乏新穎性及創造性是質疑專利權有效性常用的方法。此外,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壓縮對方權利要求書的解釋范圍,也是證明該專利無效的一種方法。例如,2005年1月4日,SigmaTel向美國德州奧斯汀市聯邦法院提起訴訟,狀告中國企業珠海炬力(Actions Semiconductor)侵犯了有關便攜式MP3播放器用系統級芯片(SOC)控制器的數項專利(分別是6137279號專利、6366522號專利、6633187號專利),請求法院禁止那些使用珠海炬力主控芯片的MP3播放器出口到美國。珠海炬力隨后作出了反應,其代理機構Finnegan Henderson律師事務所對上述SigmaTel專利進行調查,通過專利文獻、出版物、銷售圖冊等方式審查該專利是否具有專利權,是否具備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專利權是否超過了有效期、是否使用了SigmaTel專利的全部技術要素。經調查,發現SigmaTel的《Adjustable power control module and applications therelf》(6137279號專利)不具備申請專利的條件,應當被撤銷,并提出了許多異議。SigmaTel由于害怕6137279號專利被申請宣告無效,于是向ITC申請停止并撤銷第6137279號專利的侵權調查。當年,12月ITC同意了原告SigmaTel的申請。
三是證明該專利不具有執行性,也是重要的抗辯點。企業可從申請人的專利通過欺詐獲得,存在“不公正行為”,申請人獲得專利后存在不當使用該專利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以及在專利授權范圍以外實施專利等方面入手。
3.3在對方存在有效專利并存在相關產業的情況下,證明自己沒有侵犯對方專利
依據專利侵權判斷的一般原則,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只有在權利要求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被覆蓋的利用,并且該利用行為具有生產經營目的才構成侵權。如果產品中的技術是通過自己獨立研發、反向工程等手段擁有相同技術并不構成侵權。因此,此時被告若舉證證明其涉訴技術信息具有完全合法的來源,則法院將認定為不侵權。在司法實踐中,完整且有多個相關人員簽字的研發記錄,或足以證明技術信息來源合法的文件,是典型的有較高證明力的證據.(7)
4.尋求行業協會和政府的支持
政府可以通過專利情報分析、專利訴訟談判研究、專利政策法規研究等,為企業創造運用產業專利的優勢環境,建立產業專利預警制度與產業專利情報服務網,提升企業產業專利談判訴訟與侵權防范分析能力。行業協會可以幫助應訴企業建立合理的費用分攤機制,積極組織協調被調查企業應訴和反訴,在后方為企業提供人力物力和信息上的支持等等。此外,要提高企業應對知識產權糾紛的能力,大中型企業應該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培養一兩個知識產權方面的專業人士;遇到問題,應該通過專業化的服務機構或部門去解決,而不是一味找政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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