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訊 據外媒報道,中國臺灣地區通過了所謂的《國家安全法》的修正法案,增訂經濟間諜罪,以防止來自中國大陸等競爭對手的經濟間諜活動,竊取其芯片等核心技術。
具體內容為對那些向中國大陸或中國臺灣地區以外的企業泄露核心技術的人處以最高12年監禁,1億元新臺幣(約2272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另外,也增訂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可處以10年監禁,5000萬元新臺幣(約1136萬元新臺幣)罰款。
臺媒指出,過去中國大陸頻頻挖角臺灣地區人才,今年初就發生大陸企業在臺設立公司,以高薪、不需到中國大陸工作,挖角臺灣某科技公司 8 名工程師,從事芯片研發業務。
中國臺灣地區行政院官員稱,法案將加強防止中國大陸或中國臺灣地區以外的企業對臺灣核心技術營業秘密的竊取,并加強相關業務人員赴大陸的審查;另外針對大陸企業有繞道第三地來臺從事業務活動的情事,且屢有中資假借他人名義,違法來臺投資,故提出修法。
據悉,該法律草案旨在禁止關鍵行業技術落入中國臺灣地區外的地方。此外,臺灣當局還將設立特別法庭,為任何與商業秘密泄露和其他經濟間諜案件有關的審判提供便利。目前正值中國大陸建立和發展半導體產業的關鍵時刻,因此加劇了半導體人才和技術的需求,此舉或許會導致半導體人才引進和相關技術交流出現阻礙。
中國臺灣地區在世界半導體供應鏈的地位舉足輕重,如果按照營收計算,其排在了世界第二位。近一兩年的全球半導體缺芯危機也突然了臺灣地區的重要性。